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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實績

台中市大雅區自強段|農地變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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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說明

主旨:有關臺端申請本市大雅區自強段○○○地號土地(面積合計0.0397公頃),由「特定農業區農業用地、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同區、甲種建築用地」一案,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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