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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土地依照《區域計畫法》被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兩大類。其中,非都市土地範圍最廣,包含農牧用地、林業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根據土地條件,寰泰鑫能依據相關法規將農地變為建地,或是申請容許使用項目,例如農舍、資材室、露營場,將土地利用最大化!
國土計畫法原定2025年5月1日正式上路,立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原定於2025年4月30日實施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期限,延後六年至2031年前,也就是在2031年前,需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計畫法,預計於民國114年4月30日上路,但目前朝野間暫緩實施的呼聲越來越大,且仍有多個縣市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環團則出面呼籲,國土計畫應如期上路,才能遏止不當開發與錯誤的土地利用。以下整理出國土法懶人包,帶讀者一次了解牽動台灣國土整體規畫的相關爭議及重點。
近年國旅露營風盛行,環境部昨天修正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要求全台所有露營場必須設置污水處理設施,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勒令停業,新法將114年3月1日上路。
台灣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自1976年接受申請變更正,期限到明年4月底停辦,台南市地政局提醒屋主別讓權益睡著,快拿證明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一旦超過期限未申請,以後房子若要重建就必須比照農地,限制十分嚴格。區域計畫法規定,地主若能在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提出變更使用的合法證明,地目就可辦理更正編定。
大家好,恭賀我們寰泰鑫於113年10月14號協助賴小姐成功將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拉!